各学院:
根据《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“百人计划”申报和“百人计划”有关入选专家后续资助申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请示学校领导,2017年学校“百人计划”申报工作重点为“青年百人计划”项目和“团队百人计划”项目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对象和条件
为加快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,助推我省新兴优势产业发展,2017年“百人计划”重点引进先进装备制造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、信息(互联网+)、生物医药、新能源、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。
申报人须与我校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,如系已签订合同或正式到岗的,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申报截止日期1年以内(即2016年12月10日以后签订合同)。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。个别确需破格引进的,须另作说明。
(一)“青年百人计划”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:
1、年龄不超过40周岁(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),全职来校工作。
2、取得博士学位,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,回国前在海外知名高校、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岗位。
3、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,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。
4、非华裔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也可申报。
5、对海外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,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,可以突破任职年限等限制,破格引进。
6、已入选国家“青年千人”计划项目者,属自动入选“百人计划”对象,不作为本次青年百人计划申报人选。
(二)“团队百人计划”申报团队采取“一事一议”方式,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特批引进。应符合以下条件:
1、依托重大项目引进。
2、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,有明确的研究方向、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;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有明显优势,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创新潜力;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团队精神。
3、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,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2年以上;3名以上核心成员(含带头人)应符合“百人计划”创新人才申报条件,其余核心成员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,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经营管理能力。
4、引进后须在湘连续工作3年以上,核心成员(含带头人)一半以上须全职在岗工作,其他成员每年在岗工作时间须3个月以上。
对特别优秀或急需引进的申报团队,可适当放宽条件。已入选“百人计划”的专家,不再作为申报团队核心成员参与申报;申报团队的带头人或核心成员,不再申报“百人计划”。
说明:“团队百人计划”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,是指具备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,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,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核心团队。重大项目主要是指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,同时包括我省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(基金)等重点创新项目。
(三)后续资助
1.申领条件: 2009-2014年入选“百人计划”;目前合同期已满,即入选后至今已连续在湘工作满3年;继续在湘全职工作3年以上(含3年),并已续签或补签正式工作合同。
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专家,经用人单位申报、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,给予后续资助40万元/人用于创新创业。
2.申领材料:《申领后续补助专家信息汇总表》;申领报告;申领后续资助专家的首次聘任合同及续签或补签的工作合同。
二、申报程序
(一)学校推荐申报
1.个人申请: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有关《填写说明》,申报书应填写完整,不得空项、漏项。
2.强化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学术水平的评价的作用。学院应认真审核、严格把关,确保信息真实、完整。上报申报人相关材料时,应同时提交学院审查材料1份(另附),即《2017年百人计划形式审查自查表》及经院学术委员会及单位党政一把手签字盖章确认后的推荐意见。人文社科领域及文化艺术类申报人选还应出具学院党委政审意见。
3. 省委组织部下达我校推荐人选名额为10名(含团队百人项目),具有先进装备制造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、信息(互联网+)、生物、新能源、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学科领域的学院可推荐1人(含百人团队项目),没有符合申报要求人选的学院可不申报。
同时,请各学院确定百人计划推荐人选时把握以下原则:以“青年百人计划”为申报主体,大力引进符合条件及到岗要求的青年人才。学校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及申报具体程序予以审核、选拔并报送省有关部门评审。
(二)省相关部门审核评定
1.审核材料。省专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。
2.专家评审。省专项办委托各平台牵头单位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,提出“百人计划”建议人选名单。
3.组织审定。省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,将建议人选报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确定正式人选。
三、待遇
1、省财政给予相应补助具体标准如下: “青年百人计划”人民币50万元/人;“团队百人计划”人民币500万元左右/个。
2、根据引进人才的实际需要,可以办理户口、医疗、保险、子女入学等手续。
3、学校按照工作合同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待遇。
四、材料报送时间:
(一)请各学院接到本通知后抓紧做好人选申报工作。
(二)请各学院指导申报人选及助手认真阅读附件一至三,并按下列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,过期或申报材料不完备的不予受理,若申报人已按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,亦可提前报送我办。
2017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才办邮箱。请已确定了拟申报人选的学院尽早与我办联系。
“青年百人计划”项目及“团队百人计划”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2月8日按时报送至我办。
特此通知。
联 系 人:晏伟 王凯
办公地点:校办公楼217室
电 话:0731-88823279 15111207767
电子邮箱:rcgcb@hnu.edu.cn
附件:1、申报材料要求
2、申报材料模本
(1)青年百人计划
(2)团队百人计划
3、学院审查材料
人才工程办公室
2017年11月10日